2011年度宿迁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已开始,请2010年度通过宿迁市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,申报材料包括:
1、《宿迁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》。
2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。
3、其他证明材料(包括研制报告或技术报告、产品检测报告、产品标准、论文、高新 技术产品证书、专利证书、查新报告、用户意见、效益证明等),其中查新报告须由国家、部、省认定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,效益证明须加盖财务专用章。
4、《2011年度宿迁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清单》,为档案袋封面,须规范填写。
申报表格可在医院网站下载或到科教科拷贝,按要求填完后于2011年9月10日前交到科教科,详情可参考宿迁科技信息网(www.sqinfo.gov.cn)。
科 教 科
2011年8月24日